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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2-20 [来源]: [浏览次数]: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便字〔2021〕52 号

关于做好 2022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冀经贸教〔2021〕59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我校 2022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恪守学术道德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严格过程管理。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科学制订 2022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强化和完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二级管理,严格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和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等环节过程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质量监控。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质量监控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 号)及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的要求,各学院要加大检查力度,继续对 2022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质量。依照《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经贸学科〔2021〕13 号)文件,毕业论文(设计)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二、时间要求
    各学院自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完成时间。各学院应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成绩提交教务系统并将纸质版送教务科。

    2.归档时间。各学院应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电子版上传至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http://lw.hueb.edu.cn/Web/index.html)(外国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作为试点使用新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由学院集中报送图书馆保存。
    3.论文检查。学校将于 2022 年下半年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326015
   


教务处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