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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11 [来源]:学校教务处网站 [浏览次数]: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便字〔2022〕51 号  
关于做好 2023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冀经贸教〔2021〕59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 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我校 2023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 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 等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 2023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从时间安排、 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和管 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恪守学术道德的高素质应 用型人才。
    2.严格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科 学制订 2023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计划,合理安排 工作程序和进度,结合 2022 年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抽 查和普查中反馈的问题,强化和完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二级管 理,严格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辩 和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等环节过程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 提高指导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质量监控。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 体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质量监控和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评价,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 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 号)及教育部《本科毕 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的要求,各 学院要加大检查力度,继续对 2023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 字复制比检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 (设计)研究质量。依照《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 经贸学科〔2021〕13 号)文件,毕业论文(设计)被认定存在学术不 端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二、具体安排  
    1.2023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均须在新版毕业论文管理系 统中(在个人门户登陆“本科毕业论文(新)”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s://vgms.fanyu.com)完成各环节的记录、审核等工作。新版毕 业论文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另行通知。
    2.各学院可自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进度,须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 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成绩 提交教务系统并将纸质版送教务科。

   3.各学院应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电子版上传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由学院集中报送图书馆保存。

    4.学校将于 2023 年 4 月底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工作, 于 2023 年下半年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校级优 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326015

    附件: 《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教务处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