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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04 [来源]: [浏览次数]: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为搞好宿舍管理,为学生创造温馨、清洁、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在我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以宿舍为单位努力创建文明宿舍,培养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各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各项活动安排和各项要求的落实。

3.学生要在指定的宿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部同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特殊原因,需调换宿舍的,本人书写个人调换宿舍申请并签名,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交公寓管理部备案,酌情处理。经批准调换宿舍的学生,必须在办完原宿舍退房手续后方可迁入新换宿舍。

4.学生住房和床位未经公寓管理部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擅自调换、强占。禁止私自将床位转让他人。

5.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各公寓楼实行早、晚定时开、锁门制度。

6.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不随便张贴字画、字报、禁止床上挂帷子,不准往楼道和窗外倒水、扔垃圾、酒瓶等。宿舍内用具、用品放置合理有序。

7.宿舍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大声喧哗、大声播放收录机,严禁酗酒、打架、赌博和其它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动。

8.验收签字。蓄意破坏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宿舍调整或毕业离校时,必须保持物品的完好,交公寓管理部验收,若有遗失或损坏,

在追回赔偿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9.不准私自留住外来人员,平时注重人身和财物安全,随时锁门,防止盗窃和丢失物品。

10.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好习惯,注意防火、防盗,不准私接电器,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准使用劣质电器(如:劣质接线板、充电宝等)。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应关闭电脑、手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发现使用违规电器者没收电器,并通报所在学院,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11.每个学生入学住宿配给一把房间钥匙,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

12.严禁男生进出女生楼,女生不得进出男生楼。特殊情况需进宿舍者,需有班主任及有关部门带领进入。

13.在校住宿生未经请假不得在外住宿。晚上宿舍缺员,宿舍长要及时报告楼管员及所在学院等有关部门。

14.上课、午休和就寝非特殊情况禁止楼外人员进入。

15.学生携带较大行李、包裹出本宿舍一律经值班人员登记备案。

16.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经商,劝说无效的通报所在学院。

17.本规定由楼管人员组织实施,公寓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18.本管理规定由后勤服务中心公寓管理部负责解释。